黃帝問曰:願聞刺淺深之分。 岐伯對曰:刺骨者無傷筋,刺筋者無傷肉,刺肉者無傷脈,刺脈者無傷皮,刺皮者無傷肉,刺肉者無傷筋,刺筋者無傷骨。 帝曰:餘未知其所謂,願聞其解。 岐伯曰:刺骨無傷筋者,針至筋而去,不及骨也。刺筋無傷肉者,至肉而去,不及筋也。刺肉無傷脈者,至脈而去,不及肉也。刺脈無傷皮者,至皮而去,不及脈也。所謂刺皮無傷肉者,病在皮中,針入皮中,無傷肉也。刺肉無傷筋者,過肉中筋也。刺筋無傷骨者,過筋中骨也。此之謂反也。 ( \. {2 v0 v1 L5 c) e5 q4 y4 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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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帝問道:我想了解針刺淺深不同要求。 岐伯回答說:針刺骨,就不要只淺刺到筋膜;針刺筋膜,就不要只淺刺到肌肉;針刺肌肉,就不要只淺刺到血脈;針刺血脈,就不要只淺刺到皮膚 以上四句指的是,應該深刺,則不能淺刺 。針刺皮膚,則不要深刺到肌肉;針刺肌肉,則不要深刺到筋膜;針刺筋膜,則不要深刺到骨 以上三句指的是,應該淺刺,則不能深刺 。 黃帝說:我不明白其中的道理,希望能聽聽對此的解釋。 岐伯说:所谓刺骨不要伤害筋,是说需刺骨的,不可在仅刺到筋膜而未达骨的深度时,就停针或拔出;刺筋膜不要伤害肌肉,是说需刺至筋膜的,不可在仅刺到肌肉而未达筋膜的深度时,就停针或拔出;刺肌肉不要伤害脉,是说需刺至肌肉深部的,不可在仅刺到血脉而未达肌肉深度时,就停针或拔去;刺血脉不要伤害皮肤,是说需刺至血脉的,不可在仅刺到皮肤而未达血脉的深度时,就停针拔去。所谓针刺皮肤不要伤及肌肉,是说病在皮肤之中,针就刺至皮肤,不要深刺伤及肌肉;刺肌肉不要伤及筋膜,是说针只能刺至肌肉,太过就会伤及筋膜;刺筋不要伤及骨,是说针只能刺至筋膜,太过就会伤及骨。以上这些,是说若针刺深浅不当,就会带来不良后果。 4 `6 Z4 h3 b9 G& I: u! q3 W% 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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